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
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、乙級。
6.1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甲級資質標準
6.1. 1企業資產要求
(1)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。
(2)企業近3年上繳建筑業增值稅均在100萬元以上。
6.1. 2企業主要人員要求
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標準,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。
6.1.3企業工程業績要求
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,工程質量合格。
(1)単項合同額200萬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1項或單項合同額150萬元 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3項;
(2)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防腐保溫工程2項。
6.2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乙級資質標準
6.2. 1企業資產要求
凈資產400萬元以上。
6.2.2企業主要人員要求
(1)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;
(2)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注冊建造 師合計不少于3人,且結構、材料或化工等專業齊全。
6.2.3人員業績要求
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甲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。
6.3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可承攬工程范圍
6.3.1甲級資質可承攬工程范圍
可承擔各類建筑防水、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。
6.3.2乙級資質可承攬工程范圍
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萬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,單項合同額600萬 元以下的各類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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